(相关资料图)
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其定位各有侧重、互为补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明确,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和办公场所,实验室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仪器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并能统一管理,开放使用;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5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等。
山西省科技厅根据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结果和评估结果确定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并对新建重点实验室给予引导性支持;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由重点实验室直接使用、与重点实验室任务直接相关的日常运行维护、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开放课题、学术交流合作、自主选题研究等;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应根据省科技厅专项经费支持计划,对重点实验室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
近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立项建设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的公示》,拟立项建设“汾河流域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安全”等2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11日。
标签: